各二级学院、部、处,校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房改部门的文件精神,对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享受学校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的不再申报),给予住房公积金补贴,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教职工到后勤产业管理处办理申报手续(本次办理的为第七批,已在前六批申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不再重复办理)。
1999年1月1日以前已在读研究生且在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可自行选择一次性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补贴,并办理选择认可手续。
申请受理时间:2009年3月15日至3月月29日
申请受理地点:后勤产业管理处(明德北楼312)
特此通知,请各分院、各部门通知到相关人员。
后勤产业管理处
2010-3-15
附 件1: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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