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制度。具体文件详见校务网-学校文件-《关于印发中国计量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量大办〔2019〕13号),关于公务接待强调以下几点:
一、餐饮
1.公务用餐一般安排在学校食堂,确因工作需要或学校食堂不能安排的可安排在校外;
2.每批接待对象可以安排一次公务用餐。公务用餐桌餐标准不超过120元/人/天,自助餐标准不超过80元/人/天。会议费和培训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4.同城不招待桌餐。因研究生答辩、指导学生生产实习、讲座等学院公务需要邀请同城专家,定工作餐详见附件《中国计量大学工作餐审批单》。
二、住宿
1.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培训管理有关规定。
2.原则上安排在校内或与学校执行协议价格的宾馆、饭店。
3.同城公务活动不提供住宿。
三、用车
1.确需安排交通工具,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四、经费管理
1.招待费报销包括财务票据(食堂需要结算单)、公务卡付款凭证、公函、《中国计量大学公务接待审批单》。
2.接待费用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国内公务接待审批单(模板).doc
中国计量大学工作餐审批单(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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