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各位同学:
根据《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分方向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中量大计测[2023] 1号)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方向实施方案》(中量大计测〔2021〕15号)文件,经同学申请,各相关专业审核,现将各专业分方向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的须提供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陈老师,仰仪北楼204-2,86914557。
附件1 2021级测卓名单.xlsx
附件2 2021级测控名单.xlsx
附件3 2021级能源名单.xlsx
计量测试工程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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