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现将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放假安排为: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其中学生4月28日上5月2日的课,5月5日上5月3日的课。
三、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加强值班,特别要重视做好校园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排领导和中层干部值班,值班安排详见校务网上值班表。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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