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团浙联〔2010〕31号)(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科生可以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研究生可以申报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2年),要求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
(三)项目资助采取学生个人或组队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生,每队应有指导教师。
二、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形式,其中机电、计测、信息、光电、材料、质安、生命等二级学院各5项,理学和经管各4项,法学、人文、外语、艺术等二级学院和现代科技学院各2项。
(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按照各学院实际申报情况推荐。
(三)项目经费为总额10000元左右,其中学校配套不低于50%。
(四)各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并于2010年6月17日15:00时前上交纸质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排序盖章的汇总表、电子文档,其中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交到校团委,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交到研究生部。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3)。
联系人:
团委:杨玉书 电话:87676121,邮箱:yys006@cjlu.edu.cn,地点:启明活动中心203室
研究生部:潘 星 电话:86836065,邮箱:panx@cjlu.edu.cn,地点:明德北楼409室
教务处 科技处 团委 研究生部
20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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