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我院相关教职工凡符合以下所有条件,于4月24日前申报至校教务处。
1、优先支持体现我校办学特色且国内无同类优秀教材的教材的申报。
2、申报的我校教师必须为教材主编(有多位主编的教材指的是第一主编,下同)或者联合编写的副主编,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有创新精神。申报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须具有高级职称。
3、申报教材必须已完成样稿的60%及以上。
4、尚有未出版的校立项重点建设教材的教师不能申报。
5、申请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6、学校鼓励教师与其它高校联合编写教材。
7、同等条件下,教学效果好的申请者优先考虑立项。
上一条:关于举办分院象棋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广电质量学院第五期特色班招生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