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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2年度校级重点建设教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请我院相关教职工凡符合以下所有条件,于4月24日前申报至校教务处。

1、优先支持体现我校办学特色且国内无同类优秀教材的教材的申报。

2、申报的我校教师必须为教材主编(有多位主编的教材指的是第一主编,下同)或者联合编写的副主编,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有创新精神。申报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须具有高级职称。

3、申报教材必须已完成样稿的60%及以上。

4、尚有未出版的校立项重点建设教材的教师不能申报。

5、申请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6、学校鼓励教师与其它高校联合编写教材。

7、同等条件下,教学效果好的申请者优先考虑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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